根據公安交警部門對這些涉酒事故的分析發現:時間上,周末發生的較多;地點上,郊區比市區多發;車型上,小型客車占絕大多數。422起涉酒駕車肇事事故中,周二(65起)、周五(66起)、周六(68起)多發,占涉酒事故總數的近五成。從發生時段來看,422起涉酒事故多發于晚上21時至次日凌晨1時,共發生211起事故,占涉酒事故總數的50%。
而對肇事車輛類型進行分析發現,小型客車占到了絕大多數。422起事故中,涉酒駕車肇事車輛為小型客車389起,摩托車23起,貨運車10起。
同時,要提高對“隔夜酒”的認識,如果在前一晚上飲用較多的酒,第二天早上對機動車駕駛人來說,就有可能是“酒后駕車”,如果飲酒量較多,休息時間又較短,甚至可能是“醉酒駕車”。所以,第二天要開車,前一天應該避免大量飲酒,并且預留充分的代謝時間,起碼24小時;前一天泡吧等娛樂活動時間較長,導致休息時間不足,第二天應避免開車,因為酒精對產生疲勞有促進作用,無法保證開車時的狀態;前一天有醉酒情況,第二天建議不開車。